一、资质要求:
1、艺术培训资质的学校、企业、公司等单位主体,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,有相应的场地、教师资源。经营范围须具备艺术培训、文化交流等相关内容。
2、承办单位主体名称、公章名称、对公账户名称必须三者一致。
3、承办单位必须开通对公账户,并提供税号,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4、有能力组织考生报名、宣传等工作,并开展书法培训教师考试。
5、当地无其他承办机构的城市,新签约机构每年组织考试次数不低于1次,考生人数不低于30人/年。
6、所在城市已有承办机构,请与考试中心老师联络查询现有机构考试情况。人数及规模与现有机构持平或以上,方可提出申请,如提出申请的机构具备一定的考生数量(至少与现有承办机构考生数量持平或以上),且在当地影响力较强,我中心则会根据新申请机构的规模、考生数量酌情审批。如人数低于当地现有机构,暂不予办理,请直接与当地机构联系合作。
二、材料清单
满足以上条件的单位,可按照以下清单及数量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寄至我中心,我中心将在收到申请资料后1-5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通知审核结果。
资料清单如下(注:所有材料请加盖公章):
1、全国书法培训教师考试考点承办机构情况登记表×1份(请在“附件1”下载,建议电子版填写好直接打印)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×1份
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×1份
4、考试考点工作主要负责人(1-2人)身份证复印件×1份
5、办公租房协议或办公用房房产证复印件×1份
(注:公房请提供由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开具的场地使用的证明,加盖公章)
6、公司简介×1份 ,加盖公章(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、主营业务、与考试考点相关情况介绍等等。)
请您务必按照以上文件内容、数量准备好纸质材料,切勿装订!寄至以下地址:
北京市东城区府学商务楼201秘书处收
联系电话:15210991120
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18号楼216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收
联系电话:18910888348
注:所有文件不接受到付,未通过审核的单位提交的文件一律不办理退件。
四、收费:
首次签约成功需交纳500元授权费。费用为一次性资料费,包含考试考点认证管理系统账号、授权书(电子版)、挂牌牌匾一套(邮寄)、讲义一套(电子版)、监考官证(电子版)等。费用为一次性收费,之后续签不必重复缴纳。因任务不达标等取消协议概不退费。
全国书法培训教师考试中心
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